不多时。

  刚才那名奴仆走了进来,向三人拱手后,道:“岳大人说了。”

  “您三位先走,他舟车劳顿,需要在府中歇息一晚。”

  “您几位请便。”

  老方应了一声后,挥手让他出去。

  随后又咧嘴一笑:“这岳大人,这是不着急查案了。”

  廖熠低声说道:“隔墙有耳。”

  “这些话咱私下说就可以。”

  老方略作思量,哈哈笑道:“开个玩笑。”

  “肚子也吃饱了,不如去廖兄弟家喝杯茶醒醒酒。”

  廖熠将放在身边的斗笠盖在头上,起身道:“走。”

  桌上的酒菜也只剩下一个盘底,好东西都已经进了三人的肚子之中。

  只不过却没有之前吃过的秋耳。

  想想也是。

  那种东西比较珍贵,怎么可能随便就摆出来。

  在别人家中终归是有些不自在,三人刚下过水,吃过饭后便直想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。

  既然不用与岳涛禀报,那么他们三人径直离去便是。

  走出孙府。

  三人长吐一口浊气,在廖熠的带领下,向着他的小院走去。

  今日无任务。

  先养足精神,明日再说。

  三人在廖熠的院子之中泡了一壶茶,喝了半刻钟,老方二人便回了自己的司衙。

  老方和郑浩走出门外,晃悠悠的向着分司走去。

  路上。

  难民依旧随处可见。

  大多都是逃荒时的苦难色,身上的衣袍破旧,哪怕你往日是富商子弟,买上一身乞丐装,脸上抹的黑黢黢才可以放心逃荒。

  路上见色起见才起的人多了去了。

  死在路上没人会追究你是怎么死的。

  不过到最后都是一句枯骨罢了。

  褪去皮囊,人不过二百零六块骨。

  老方低声向旁边郑浩道:“你看,那墙角有一女子,虽然脸被涂得乌漆抹黑,但是手背上的皮儿,哥哥可是看得很清楚的。”

  郑浩向着墙角边看去,那女子紧紧的抱着手中的黑布包裹,身旁有一老者像是她的父亲,看二人气色,不是缺吃少喝之人。

  果然那手背上的皮儿虽然污浊,可是一看就知道绝对不是干重活的农妇,不是农家女。

  那就是逃难的富家女了,虽身段不佳,但也比农妇好很多。

  “你这大脑袋这么多年也未娶妻,我看干脆就娶了那婆姨,肯定不吃亏,还不用掏彩礼钱,大不了当个妾呗。”

  老方一脸坏笑,出着坏主意,郑浩的大脑袋都被他说的变了色,刚喝茶褪色的酒色,此刻又爬了上来。

  郑浩思量了片刻,咬牙推开了老方,大步向前走去。

  “去去去,我郑浩可不作这乘人之危之事。”

  老方在后呲着大牙直乐,随后也只好跟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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