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。

  但苏成意认为这并不是重点,因为就算他鼓起勇气坚持跟对方相处,最后的结果也会很惨烈。

  最多不出三天,那个倒霉的女孩就会被他的性格逼得提桶跑路,并从此痛定思痛——妈妈我再也不当颜狗了。

  苏成意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帅,但好歹基因摆在那里。

  杨柳是出了名的大美人,苏泽朗年轻时也是帅得很客观,并且还有文艺摇滚青年这个气质加成。

  所以说,女生缘这回事儿,光靠一张好看的脸是没用的。

  苏成意想了想,虽然现在看起来他的桃花运的确有些旺盛,但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起到一个气氛组的作用。

  到现在为止,真正跟他接触比较深的,除了楚倾眠和陈锦之,就是梁妮娜了。

  自从上次梁妮娜认认真真地说出那句“那都是很好很好的,可我偏不喜欢”之后,苏成意才算是接受了梁妮娜的确是真心喜欢他这一现实。

  不是小孩子心性,也不是感激,就是喜欢。

  但苏成意还是明确地选择了拒绝,他自觉情感淡薄,绝不是现代版段正淳。

  段正淳虽然处处留情,却又是真心实意地爱着他的每个女人,是个多情又痴情的矛盾人物。

  苏成意觉得他大约是做不到那种程度的,他同时喜欢上两个人,已然是一次意外,又如何要把心分给第三个人呢。

  任凭弱水三千,我只取两瓢饮。

  苏成意定了定心神,忽然伸手握住了陈锦之的手腕。

  虽然两个人的手都藏在桌下,但陈锦之还是被惊了一下,侧过头来看他。

  “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。”

  苏成意看着她的眼睛,笑着说道。

  我在花丛中任意来回却懒于回顾,一半因为我潜心修道,一半因为有你的存在。

  陈锦之清楚知道这句诗的释义,她微微抿起嘴唇,如帘的眼睫低垂下来遮盖住流转的眸光。

  “哎呀呀,孺子可教孺子可教。”

  杨柳颇为欣慰地笑了起来,不由得感叹老天有眼,儿子没有遗传不靠谱老爹的花心大萝卜基因。

  “婉婉,上次我们有写过这首诗的对不对?你还记不记得呢。”

  杨柳牵起林知婉的手,笑盈盈地问道。

  从前段时间开始,林知婉就已经在闲暇时间开始练习写字了。

  常用字她基本都认得,就是写得不好看,还经常有错别字。

  现在不用干一些苦力活了,所以正在趁着闲暇时间努力提高文化水平中。

  杨柳年轻时本身就是个爱读诗写诗的文艺青年,当然乐于帮助,林知婉最近已经学会很多首古诗了。

  其中就有这样一首元稹的《离思五首·其四》。

  已经安静了很久的林知婉此时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,她看起来有些失魂落魄,但也转瞬即逝。

  相比起“取次花丛懒回顾,半缘修道半缘君”这后两句,前两句要更加广为人知一点。

  “曾经沧海难为水,除却巫山不是云。”

  林知婉默默地在心里念出了这句诗。

  她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是什么样的,所以此时心里回想起来的还是杨柳抑扬顿挫的音调。

  经历过波澜壮阔的大海,别处的水再也不值得一观。

  陶醉过巫山的云雨的梦幻,别处的风景就不称之为云雨了。

  林知婉弯起眼睛笑起来,半晌,她轻轻地点了点头。

  她记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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